魏书·礼四(冠服部分)
魏书·礼四(冠服部分)
太祖天兴元年冬,诏仪曹郎董谧撰朝觐、飨宴、郊庙、社稷之仪。六年,又 昭有司制冠服,随品秩各有差,时事未暇,多失古礼。世祖经营四方,未能留意, 仍世以武力为事,取于便习而已。至高祖太和中,始考旧典,以制冠服,百僚六 宫,各有差次。早世升遐,犹未周洽。肃宗时,又诏侍中崔光、安丰王延明及在 朝名学更议之,条章粗备焉。
熙平元年九月,侍中、仪同三司崔光表:“奉诏定五时朝服,案北京及迁都 以来,未有斯制,辄勒礼官详据。”太学博士崔瓒议云:“《周礼》及《礼记》, 三冠六冕,承用区分,璅玉五彩,配饰亦别,都无随气春夏之异。唯《月令》 有青旗、赤玉、黑衣、白辂,随四时而变,复不列弁冕改用之玄黄。以此而推, 五时之冠,《礼》既无文,若求诸正典,难以经证。案司马彪《续汉书舆服》及 《祭祀志》云:迎气五郊,自永平中以《礼谶》并《月令》迎气服色,因采元始 故事,兆五郊于洛阳。又云五郊衣帻,各如方色。又《续汉礼仪志》:立春,京 都百官,皆著青衣,服青帻。秋夏悉如其色。自汉逮于魏晋,迎气五郊,用帻从 服,改色随气。斯制因循,相承不革,冠冕仍旧,未闻有变。今皇魏宪章前代, 损益从宜。五时之冠,愚谓如汉晋用帻为允。”灵太后令曰:“太傅博学,洽通 多识,前载既综朝仪,弥悉其事,便可谘访,以决所疑。”二年九月,太傅、清 河王怿、给事黄门侍郎韦延祥奏:“谨案前敕,制五时朝服,尝访国子议其旧式。 太学博士崔瓒等议:‘自汉逮于魏晋,迎气五郊,用帻从服,改色随气。斯制因 循,相承不革,冠冕仍旧,未闻有变。今皇魏宪章前代,损益从宜。五时之冠, 谓如汉晋用帻为允。’尚书以礼式不经,请访议事,奉敕付臣,令加考决。臣以 为帝王服章,方为万世则,不可轻裁。请更集礼官下省定议,蒙敕听许。谨集门 下及学官以上四十三人,寻考史传,量古校今,一同国子前议。帻随服变,冠冕 弗改。又四门博士臣王僧奇、蒋雅哲二人,以为五时冠冕,宜从衣变。臣等谓从 国子前议为允。”灵太后令曰:“依议。”
熙平元年九月,侍中、仪同三司崔光表:“奉诏定五时朝服,案北京及迁都 以来,未有斯制,辄勒礼官详据。”太学博士崔瓒议云:“《周礼》及《礼记》, 三冠六冕,承用区分,璅玉五彩,配饰亦别,都无随气春夏之异。唯《月令》 有青旗、赤玉、黑衣、白辂,随四时而变,复不列弁冕改用之玄黄。以此而推, 五时之冠,《礼》既无文,若求诸正典,难以经证。案司马彪《续汉书舆服》及 《祭祀志》云:迎气五郊,自永平中以《礼谶》并《月令》迎气服色,因采元始 故事,兆五郊于洛阳。又云五郊衣帻,各如方色。又《续汉礼仪志》:立春,京 都百官,皆著青衣,服青帻。秋夏悉如其色。自汉逮于魏晋,迎气五郊,用帻从 服,改色随气。斯制因循,相承不革,冠冕仍旧,未闻有变。今皇魏宪章前代, 损益从宜。五时之冠,愚谓如汉晋用帻为允。”灵太后令曰:“太傅博学,洽通 多识,前载既综朝仪,弥悉其事,便可谘访,以决所疑。”二年九月,太傅、清 河王怿、给事黄门侍郎韦延祥奏:“谨案前敕,制五时朝服,尝访国子议其旧式。 太学博士崔瓒等议:‘自汉逮于魏晋,迎气五郊,用帻从服,改色随气。斯制因 循,相承不革,冠冕仍旧,未闻有变。今皇魏宪章前代,损益从宜。五时之冠, 谓如汉晋用帻为允。’尚书以礼式不经,请访议事,奉敕付臣,令加考决。臣以 为帝王服章,方为万世则,不可轻裁。请更集礼官下省定议,蒙敕听许。谨集门 下及学官以上四十三人,寻考史传,量古校今,一同国子前议。帻随服变,冠冕 弗改。又四门博士臣王僧奇、蒋雅哲二人,以为五时冠冕,宜从衣变。臣等谓从 国子前议为允。”灵太后令曰:“依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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