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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元年和十八年“国服”制度之研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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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元年和十八年“国服”制度之研究 Empty 民国元年和十八年“国服”制度之研究

帖子 由 撷芳主人 周六 十二月 14, 2013 5:52 am

陈建辉 东华大学

民国初期,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,清王朝封建统治的覆灭,伴随着西方服饰的传播,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及其衣冠制度也随之瓦解。 自《剪辫通令》颁布后,民国元年,1912年10月,民国政府参照西洋服饰确立了中国华民族的礼服,或称作国服。“剪辫易服”不同于历代王朝改元易服,而是从官员服装开始实施新的规章,即不以等级定衣冠的新服制,从而开辟了以新礼服代替旧礼式官服的新纪元。民国十八年即1929年,国民政府公布《民国服制条例》重新确定了民国时期礼服式样,恢复了传统中式服装式样。

一、

民国时期颁布礼服制度 民国时期,关于国服制度的法令有:民国元年内务部、教育部命祭祀文庙,改跪拜为鞠躬,弃祭服而用便服。七月,参议院公布男女礼服;民国二年三月,公布地方行政官、外交官、领事官、检察官、律师等人公服制度;民国三年,政事堂礼制拟订《祭祀冠服制》并奉准颁行各省,其冠服仍施章采,但未能在各地通行 ;民国七年,颁布警察服制,民国十八年,国民政府公布《民国服制条例》,对男女礼服、制服及公务员制服等作了具体规定,并附有图式。其中规定男公务员制服为中山装。中山装由孙中山授意设计并提倡,故名。其式为立领,单排钮,三贴袋。很快在青年中传开。民国十九年三月,国民政府公布《陆军军常服、军礼服条例》及《童子军装束条例》;民国二十年二月,国民政府公布《海军服装条例》。 其中,关乎国服制度建设最为重要的有:民国元年参议院公布《服制案》和民国十八年国民政府公布《民国服制条例》。

二、

民国元年礼服制度 1912年5月,袁世凯命令法制局:“博考中外服制,审择本国材料,参酌人民习惯以及社会情形,从速拟定民国公服、便服制度…议定中西两式。西式礼服以昵羽等材料为之。自大总统以至平民其式样一律。中式礼服以丝缎等材料为之,蓝色袍对襟褂,于彼此听人自择。”【1】1912年10月,经过有关部门的会商,当时“北洋政府”以政府公报的形式颁布男女礼服,规定如下:男子礼服分为两种:大礼服和常礼服。大礼服即西方的礼服,有昼晚之分。昼服用长与膝齐,袖与手脉齐,前对襟,后下端开衩,用黑色,穿黑色长过踝的靴。晚礼服似西式的燕尾服。而后摆呈圆形。裤,用西式长裤。穿大礼服要戴高而平顶的有檐帽子。晚礼服可穿露出袜子的矮筒靴。常礼服两件:一种为西式,其形制与大礼服类似,惟戴较低而有檐的圆顶帽,另一种为传统的长袍马褂,均黑色,料用丝、毛织品或棉、麻织品。”【2】

2.1
男子礼服 男子礼服分为大礼服和常礼服两种类别,其款式有中、西式样,以西式为主,中式为辅。西式礼服有昼。晚之分,中式礼服有褂、袍之别。大礼服【3】分昼用,晚用两式,料用本国丝或毛织品,色黑。大礼服昼用式样为:长与膝齐,前身对谍,袖齐手脉和后裾开衩;大礼服晚用式样为:前长齐腹、前身对襟,后齐腿弯和后裾开衩。大礼服之裤只一种。其式样为:前身开档,用暗扣六和缘之左右用拉扣。大礼服的帽是高筒平顶,下沿椭圆,色黑,形同西方燕尾服的帽,资料用本国丝品。【4】 常礼服分甲乙两种,分昼用、晚用两式。礼靴亦分甲、乙两种。礼靴甲种又分为两式,样式与色彩有所区别。

2.2
女子礼服 女子礼服一式.是齐领对襟长上衣,下服打裥长裙,俗称百裥裙。衣长齐膝的对襟长衫,有领,左右及后下端开衩,周身得加以锦绣。裙式为中置阔幅,然后连幅分向左右两侧打裥,上置裙带系腰。衣和裙的质科、用色,皆无规定。【5】

2.3
历史意义和特点分析 民国元年的《服制案》中礼服规定,有以下历史意义与特点: 第一,中、西并陈,西重于中;第二,礼服的应用贯彻平等的原则,官员统一着装。新服制是平等观念从政治思想深人到生活领域的表现,这是从封建社会向近代社会变迁,促使生活方式近代化的一大变革,这是中国服饰史上新的里程碑。【6】第三,实际国情考虑较少,大礼服和常礼服的甲种并未使用于实际生括,据《东明县志生活民俗》记载:“民国虽有大礼服,常服之规定,费顿不赀,遇婚丧辄以便服代之。”【7】第四,由于西方产品带来的严重经济问题.引起人们对于西式服装流行的忧虑。有人提出“装可改,服可易,外国货不可用,国货不可废也。”的设想。【8】认为“用国货则改易西服宜尽以国货为之,不必用西人之呢绒。”【9】出于保护民族工商业的初衷,在1912年10月参议院通过的《服制案》中明确规定国服的用料为。本国丝或毛织品”。

三、

民国十八年服制条例 民国十八年(1929年),民国政府重新颁布《民国服制条例》这次对国民“礼服”和公务人员的制服进行了规定,男式为蓝袍和黑褂,女式为蓝袍和蓝衣、黑裙两种款式。又规定男、女公务员的“制服”。男制服是齐领、对襟、三个暗袋的短装。女性公务员制服为蓝袍。

3.1
男子礼服 褂式为齐领、对襟,长至腹,袖长至手,左右及后下端开。质用丝、麻、绵、毛织品,色黑,钮扣五。【1 0】袍式为齐领,前襟右掩;长至踝上二寸。袖与褂袖齐。左右下端开。质用丝、麻、棉、毛织品,色蓝,钮扣六。帽冬式为凹顶,软胎,下沿略形椭圆。质用丝、毛织品,色黑。夏式为平顶硬胎。下沿略形椭圆。质用草.帽缏色白。鞋质用丝、棉、毛织品,或革,色黑。

3.2
女子礼服 女子礼服有甲、乙二种之规定:
3.2.1
女子礼服甲种 女子礼服甲种为袍式。其式样为,长至膝与踝之中点,与裤下端齐。女子礼服乙种为衣式。其式样为,齐领,前襟右掩,袖长过肘与手腕之中点。质用丝、麻、棉.毛织品,色蓝,钮扣六。 鞋质用丝,棉、毛织品,或革,色黑。
3.2.2
女子礼服乙种 衣式为齐领,前襟右掩。长过腰,袖长过肘与手腕之中点,左右下端开。质用丝、麻、棉、毛织品,色蓝,钮扣五。 裙式为长及踝,质用丝、麻,棉,毛织品,色黑。 鞋质用丝、棉、毛织品,或革,色黑。

3.3公务员礼服 规定男公务员制服为中山装。中山装由孙中山授意设计并提倡,故名。其式为立领。单排钮,三贴袋。很快在青年中传开。辛亥革命后,中山装渐改为翻折领,单排五钮,收腰,四贴袋。男公务员制服下身为西式裤装。此外,男公务员制服还配有西式风衣。此外,文中还规定男女因国际关系服用礼服时,需采用国际通用礼服。 3.4历史意义和特点分析 民国十八年的礼服规定,中西结合,中式为主,西式为辅,从男女服装的款式不难看出,当时的国人基本扫除了崇洋媚外的心态。通过两次服饰条例的对比,我们可得出以下结论。第一,比较《服制案》、《民国服制条例》中所规定的以中式为主、西式为辅的礼服式样。可以看出当时园人对本国服饰文化的重新认同。第二,《民国服制条例》对一些具体款式的规定更注重实际穿着的效果。第三,《服制案》实施的新服制虽然只是少数官员的服装,但打破了传统服饰制度的等级界限,不分尊卑责贱,对在生活上人人可享有的平等意识起了示范的作用。

四、结束语

民国元年(1912年)国民政府参议院公布《服制案》和民国十八年(1929年)国民政府公布《民国服制条例》,打破了中国封建社会服饰等差制度,对于民众性之国服的定型具有极为重要的规范意义,是研究民国时期服饰制度极为重要的历史文献。 通过两次服饰条例的对比,我们可得出以下结论。第一,比较《服制案》、民国服制条例》中所规定的以中式为主,西式为辅的礼服式样,可以看出当时国人对本国服饰文化的重新认同。第二,《民国服制条例》对一些具体款式的规定更注重实际穿着的效果。第三,《服制案》实施的新服制虽然只是少数官员的服装,但打破了传统服饰制度的等级界限,不分尊卑贵贱,对在生活上人人可享有的平等意识起了示范的作用。

注释: 【1】《袁总统饬定民国服制》,《申报》1912年5月22日。 【2】【5】《政府公报》幕1 57号,1912年10月。 【3】礼服,举行重要典礼 时按规定所穿的衣服。大礼服,即大典礼时穿的服装。 【4】中华民国法令大全【M】商务印书馆民国四年三月一日印行,第 十四类:礼制 服章。 【6】陈高华、徐吉军主编《中国服饰通史》,宁波出版社2002年版,第552页。 【7】《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》(华东卷)上,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。 【8】《维持国货以兴商税说》,《申报》1912年6月13 日。 【9】《潘月樵请用国货》,《申报》1912 年5月14日。 【10】王宇清《万古中华服装史》,辅仁大学出版杜2005年版,第 220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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